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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关于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 本站 作者:更新: 2022-04-24点击率: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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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纤工业是纺织产业链稳定发展和持续创新的核心支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有关要求,推动化纤工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模以上化纤企业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化纤产量在全球占比基本稳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行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高性能纤维研发制造能力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80%。绿色制造体系不断完善,绿色纤维占比提高到25%以上,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产量年均增长20%以上,废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规模进一步发展,行业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形成一批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构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现代产业体系,全面建设化纤强国。

二、提升产业链创新发展水平

(一)筑牢创新基础。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原始创新主力军作用,开展前瞻性纤维材料研究。增强国家级、省级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服务能力及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加强关键装备、关键原辅料技术攻关,推动生物基化纤原料、煤制化纤原料工艺路线研究和技术储备,增强产业链安全稳定性。

(二)优化区域布局。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在符合产业、能源、环保等政策前提下,鼓励龙头企业在广西、贵州、新疆等中西部地区建设化纤纺织全产业链一体化基地,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形成高效协同供应链体系。引导化纤企业参与跨国产业链供应链建设,鼓励企业完善全球产业链布局。

(三)培育优质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集聚技术、品牌、渠道、人才等优质资源,增强供应链主导力,为服装、家纺、产业用纺织品行业提供共性技术输出和产业链整体解决方案。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

三、推动纤维新材料高端化发展

(一)提高常规纤维附加值。

(二)提升高性能纤维生产应用水平。

(三)加快生物基化学纤维和可降解纤维材料发展。

四、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

(一)加强智能装备研发应用。推进大集成、低能耗智能物流、自动落筒、自动包装等装备研发及应用,提升纤维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加快涤纶加弹设备自动生头装置及在线质量监测系统的研发及应用,提高涤纶、氨纶、锦纶的纺丝、卷绕装备智能化水平。

(二)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数字技术在化纤企业的应用。

(三)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重点企业打造主数据、实时数据、应用程序、标识解析、管理信息系统、商务智能一体化集成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开发和应用。

五、推进绿色低碳转型

(一)促进节能低碳发展。鼓励企业优化能源结构,扩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应用比例,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加热炉。制定化纤行业碳达峰路线图,明确行业降碳实施路径,加大绿色工艺及装备研发,加强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及重点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加快化纤工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绿色园区建设,开展水效和能效领跑者示范企业建设,推动碳足迹核算和社会责任建设。

(二)提高循环利用水平。实现化学法再生涤纶规模化、低成本生产,推进再生锦纶、再生丙纶、再生氨纶、再生腈纶、再生粘胶纤维、再生高性能纤维等品种的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推动废旧纺织品高值化利用的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发展。

(三)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严格能效约束,完善化纤行业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依法依规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水耗、高排放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为优化供给结构提供空间。加大再生纤维素纤维(粘胶)行业和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的落实力度。

六、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

(一)优化供给结构。以技术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开发性能和品质优异的产品,向下游企业和消费者推广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好的纤维新品种。推广再生化学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原液着色化学纤维等绿色纤维,引导绿色消费。

(二)强化标准支撑。加快功能性、智能化、高技术纤维材料领域的标准制定,支撑行业品种、品质和品牌提升。完善国标、行标、团标、企标协调发展的化纤标准体系,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引导产业发展、激发创新活力的作用。

(三)推进品牌建设。利用国际纺织纱线展等平台,借助发布会、新媒体网络等手段,扩大“中国纤维流行趋势”和“绿色纤维”等工作影响力,提升消费者对中国纤维和企业的认知度,鼓励企业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持引导。加大对高性能纤维、生物基化学纤维、再生化学纤维及可降解纤维材料等领域支持力度。鼓励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合申报国家专项,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

(二)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化纤企业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构建产业信息对接合作服务网络。推进高技术型化纤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化纤企业发行债券融资。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集群、企业、协会等机构合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培育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试验检测、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支撑能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平台,激发创新活力。引导企业建设数字化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方式。

(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依托重大科研和产业化项目,培养学术、技术和经营管理领军人物。支持行业开展杰出人才评选等活动,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协调推动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效果评估,为政府部门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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