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关于涪陵区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的公告
日期:2022-10-25 来源:涪陵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农业项目资金计划及建设任务的通知》(涪农委发〔2022〕71号)文件精神,请各业主抓紧做好2022年榨菜产业集群贷款贴息补贴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涪陵区榨菜生产企业、榨菜合作经济组织。
二、申报条件
(一)在涪陵区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二)贷款用于窖池新建、榨菜生产设备购置、厂房改扩建、废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等相关榨菜生产经营活动(附建设内容、图片、票据等佐证资料);
(三)以下情况不予贴息:
1. 申报对象、范围和贷款用途与上述规定不符的;
2. 逾期还贷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等;
3. 同年度已获财政资金项目扶持或者同笔贷款在贴息年度内已获得过其他财政项目贴息补贴的;
4. 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
5. 年度贴息期限内贷款基准利率利息实际支出低于1万元的;
三、补助时间及额度
(一)贴息时间。按2022年1月1日至11月21日实际支付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总额的50%比例贴息。
(二)贴息限额。单家业主贴息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若年度需贴息的资金总量超过年初预算,则贴息率和贴息最高限额按比例下浮。
四、申报程序
(一)各申报业主向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申报,并对申报贴息项目的银行利息结算回单、贷款卡号、贷款用途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对申报业主的资质真实性进行审查。
五、申报材料
(一)涪陵区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业主营业执照;
(三)贷款合同复印件、放款凭证、利息支付凭证或银行利息结算回单;
(四)涪陵区2022年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2);
(五)榨菜合作经济组织必须提供股东固定分红和盈利二次分红证明及佐证资料;
(六)补充说明等其他资料;
(七)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材料实行简单装订,不得采取胶印等过度装封。材料需加盖申报业主公章。
六、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26日以前报送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企业服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有关要求
申报业主确保申报贴息的贷款真实,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若有项目不真实行为,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连续三年不得申报财政扶持项目。
联系人: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徐孝曦、张勤
联系电话:13609467835、13658462523
邮箱地址:fzb72240079@163.com
附件:
1. 涪陵区创建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表
2. 涪陵区2022年长江上游榨菜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承诺书
重庆市涪陵区榨菜产业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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